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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

2023/01/10

臺中市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

一、報名資格 設籍臺中市或持外國護照居留地為本市,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,年滿 5 足歲,未滿 6 足歲,身心發展狀況良好,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者。

二、初選報名日期:112 年 2 月 20 日(星期一)至 2 月 24 日(星期五)

若有需求的家長請與學校索取簡章